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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牧举着火把,每个人手里都有火把,如果光线充足,大家手里的枪还能和狼群一战,可是现在是晚上25点,夜色浓重,人类处于弱势,根本没法和那群神出鬼没的狼一较高下。

宋捡听见叫喊,醒了,他害怕,摸了背包里的短刀,一步一犹豫地走出去。“你们是谁啊!你们……你们走开!”

一个小孩儿从帐篷里出来,凶凶地拿着刀,可刀尖的方向都指错了,一下让所有人看出他眼睛不行。

“把狼崽子交出来!”一个拿着枪的人在喊,“我家的帐篷和推车都被掀了,让狼崽子血债血偿!”

“你才……你才血债血偿……你说谁呢?你说谁呢!”宋捡朝着声音那边喊,嗓音一下尖上来,还是稚嫩的童音,“我小狼哥才不是狼崽子,你们走开!”

那拿枪的刚想上前,几匹皮毛浓密的成年狼从帐篷的入口钻了出来,它们擦过宋捡的脚踝和小腿,仿佛看不到宋捡一样,只盯着外来的这群流民。

每一匹,都皱起了鼻子。

“别过去!”张牧拉住了同伴,“这些都是刚生产完的母狼,攻击性最强,它们为了保护幼崽会杀光你们。”

“放他妈屁!老子有枪!”那人说。

几只胆子比较大的幼崽从帐篷口探出头来,体型非常小,可眼睛在夜色里已经会反射绿光了。它们是狼,不是家养的狗,只是还没长大。一旦长大,又是一群。

“你能一下杀光整群吗?”张牧熟知狼群的野性,荒漠狼眦睚必报,复仇心极强,除非有足够的人力、火力,确保一次性瞬间杀光,一匹不留。否则只要留下祸患,那才是流民营的灭顶之灾。

幸存的狼会把更多的狼引来,像吃大餐那样,趁着夜色将人一个一个叼走。毕竟人需要夜里睡觉,狼可以随时休息,专等猎物放松警惕。

这一句话提醒了所有的人,大家开始退后。相比狂躁的公狼,带着崽的母狼更不能招惹,因为狼太聪明了,它们有母性,所以理解人类的母性,它们要是被激怒,会专门捕杀流民营地里的孩子。

可宋捡不知道这些,还以为这些人是害怕自己的刀才退后。“你们别过来,我很厉害,你们过来我就捅你们!”

“宋捡!是我!”张牧怕宋捡用刀伤着他自己,“我不让他们开枪,你把你小狼哥叫出来,狼群疯了!”

“狼才不疯呢!”宋捡守着他的帐篷,“你……你们走啊,走开,我不要你们,我和小狼哥好好的呢,我们可好了,你们走!”

这孩子说不通,像吓坏了,狼还守着他,没法过去。张牧正一筹莫展,只看歪歪扭扭的小帐篷里动了一下,一个瘦高的男孩,扶着帐篷的帘子走了出来。

“回来,捡。”男孩的嘴唇透出白色,明显失血过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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